【記者柯安聰台北報導】為便利股東行使表決權,並持續強化公司治理,金管會在106年開春伊始正式宣佈,自107年起,所有上市(櫃)公司股東會將全面採行電子投票制度。此政策的實施,不但將使我國進入全面電子投票時代,更可與國際間推動的機構法人盡職治理守則(Stewardship Code)制度接軌,真正落實公司治理與股東行動主義。

為推動公司治理,金管會根據公司法第177條之1但書之授權,從101年開始逐步擴大電子投票的適用範圍。首先強制資本額100億元以上,且股東人數達1萬人以上的上市嘉義電動床(櫃)公司採行,逐步擴大到103年的資本額50億元,105年的資本額20億元,再到107年全面實施。

事實上在實施電子投票後,不僅使投資人可利用醫院電動床網路或行動裝置行使表決權,減輕公司投票作業負擔,亦有助上市櫃公司的公司治理評鑑,因此自願採行電子投票的公司也日趨增加。

根據負責辦理電子投票的集保結算所統計,105年股東會共有605家公司採電子投票。其中,491家為強制適用電子投票,但也有114家自願採電子投票。此外,電子投票筆數高達98.4萬筆,投票權數更高達2334億股之多,也吸引國內外專業機構法人採行電子投票,其投票比率更超過8成。

也因為逐步擴大電子投票,電動調整床使得我國在亞洲公司治理協會(ACGA)的公司治理評比中,一反過去排名下滑的格局,在2016年的評比中更從第6名跳升至第4名,可見電子投票實施的成效。(自立電子報2017/2/1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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